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驳回申诉;2012年11月12日,山东省高院再一次驳回申诉。直至2017年,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认定该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
两年后,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再审。张志超的辩护律师王殿学发表辩护意见,根据山东省检察院提供的新的证据,公安部的鉴定显示,现场没有张志超的任何生物痕迹。张志超四名同学的证言显示,案发当日,张志超参加了早晨的升国旗和跑操,这证明了在一审判决认定的时间内,张志超是不在洗刷间的,也不可能实施强奸杀人的行为。
王殿学的辩护意见显示,证明张志超案发当时在现场的仅有学生王某的证言,但其证言和另一名证人的证言相矛盾。王某的证言显示,当时曾听到女生呼喊“救命”,用了两三分钟的时间从宿舍跑出,看到张志超和王广超在事发洗漱间门口,并发现里面的木门已经锁好了。律师探访发现,王某宿舍距该洗漱间仅有11米。即便王某的证言真实,张志超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也不可能完成作案。
王殿学辩护称,原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作案的唯一直接证据,就是张志超的供述。而张志超虚假的有罪供述是在刑讯逼供之下形成,依法也应予以排除。
王殿学介绍,12月5日庭审时,检察员认为张志超是否有作案时间存疑,能否在一审判决的时间内完成也存疑,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出疑罪从无,建议山东高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作为辩护律师,他认为张志超应该绝对无罪,且有充分证据证明。
马玉萍告诉深一度,当日,同案被判包庇罪的王广超也参加庭审。庭后交谈中,王广超告诉她,因为这个案子被关了一年多,自己曾一度很记恨张志超,现在知道他是冤枉的,也能理解了。
庭审后,马玉萍曾会见张志超,儿子告诉她, 当天自己紧张得都要崩溃了,一天没吃进去饭,“到庭审的最后,我都快要休克了,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什么,也听不清公诉人最后说了什么,‘建议无罪’几个字却听得清楚。”
如今,提及庭上儿子讲述遭刑讯逼供的情形,马玉萍说:“我一直头疼,整夜不能睡着。这个事情对我们家的伤害不是一天两天的,对我们家是一辈子的伤害,它在你脑子里是有记忆的,你怎么能忘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