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婆婆的事吧!我婆婆08年在我公公去世3年后有一天感觉眼不舒服,去医院一查结果眼没事,想着反正来了一趟就顺便全身查一下吧,一查肺部有阴影,再一次确诊后得知是肺癌晚期。治疗过程就不说了,到两年后婆婆已经长期卧床水米不能进了,每天双腿疼到不能呼吸,打止疼针吃止疼药最多维持半小时,到后来医生已经没办法给下药了,血管完全打不进吊瓶水,婆婆每天哀求我们给她弄点药让她去死别受罪了,可是有谁敢冒着不孝的名这么做呢!看着婆婆每天每时疼的死去活来,就是石头人也忍不住落下泪。可是5个儿子四个儿媳妇谁又能替她分担哪怕一点点痛苦!到最后20多天水米没进的婆婆硬生生疼死了。原本140多斤重到最后口剩60几斤。如果有安乐死的法律规定,在毫无治愈希望又痛苦不堪情况下,毫无生活质量的时候,安乐死就是对病人最大的恩赐!
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三高在老年群体中占大多数,面临着偏瘫,痴呆越来越多了!而且八九十岁的还真不多,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比较普遍!我才六十七岁,就有两个同学连家都找不到了,太可怕了,而这一代人还普遍是独生子,孩子都在忙事业,为了不给孩子找太多的麻烦,尽量的锻炼身体,大多数都在用药盯着,万一倒下不但得不到很好的治疗,还得倾家荡产,另外没有尊严的活着,还不如有尊严的老去,外国好多个国家已经实行安乐死了!,其实安乐死比较人性化,医治无效了有自己签字,医院就可以给病人,,,,那比自杀要有意义,假如不实行安乐死,那么今后老人自杀现象会很多很多,一是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二是孩子根本没时间和能力照顾不了半死不活父母,本来父母在孩子心中是伟大的母爱和父亲的担当,老了老了不但帮不上孩子的忙,还成了害人得累赘,结果折腾几年,闹个筋疲力尽,倾家荡产,太得不偿失了,三是有病的本人也遭不起那个罪,一个人失去了活着的价值和尊严,比死还难以忍受!
安乐死也是大势所趋的一项有必要的措施!国家可以给人最后的安抚,这也是有必要的体现人性化的具体表现,,,,
现在有个典型公式:一个人一生的积蓄,在医院进行死亡前抢救只够8天。这不是说医院太黑,而是现在社会太公平了,皇帝用啥你花钱都可以用上,你要什么治疗手段都可以给你上,但是,要花钱!所以,现在医院人满为患(现在所有行业中,只有医院的生意最好!)
中国人呀,错把医院当上帝用了!忘记了医院的作用:医院只能治病,不能救命!忘记了生老病死是自然法则,任何人都无法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