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秦始皇。史书上,有关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记载,参见《史记》卷六一一《秦始皇本纪第六》中的论述。司马迁对于这两件发生在不同时间的事,记载的较为详细和客观。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
两事的发生,部分人视秦始皇为暴君,认为其行为应该受到历史的批判。但就事件的发生而言,二则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彼此是孤立的事件。个人浅见,认为“焚书”、“坑儒”两事,秦始皇不该为此背上暴君的黑锅。
(一).“焚书”发生的历史背景。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天下初定,虽然六国被秦所灭,但人心不稳,浮动很大。六国很多民或士在内心还是怀念故国故土。他们表面上顺从秦国的统治,但内心的思想,文化上的牵绊,还是使他们倾向于故国文化。正是这种思想上的差别与隔亥,不利于秦国的政令统一,文化上对其他亡国子民的渗透与统治。
当博士齐人淳于越与丞相李斯的观点相违,李斯遂向秦始皇建议焚书。《史记》中记载,李斯进言称,“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制曰:“可”。
从上述记载来看,是丞相李斯提出的“焚书”建议,而秦始皇觉得李斯提出的建议符合当时的事实情况,为了强化对民众思想统治,同意了其建议。
秦始皇虽然同意“焚书”,但“焚书”是有选择性的。焚的是《诗》《书》诸子百家和其他历史,留下的是秦记、医药、卜筮、农事耕种等经典。打破了曾经的流言蛮语一一焚尽天下书,让天下人无书可读。这是对秦始皇天大的误解。
(二).“坑儒”的真正事实。
首先,所谓的“坑儒”发生在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时间上比“焚书”晚一年。说明两件事是独立的,不是“焚书”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