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在审讯中交待,她曾经为法子英去做过了几次堕胎,甚至于在一次堕胎刚刚做好的当天,法子英就对她进行了“侵犯”。除了这种毫无节制的生活之外,劳荣枝声称她还经常遭受到法子英的暴力对待,腿上面经常是乌青,因此会选择穿裤装。
而且,劳荣枝还供述,自己头上的凹陷就是被法子英实施暴力的时候导致的。
劳荣枝声称,自己与法子英从95年离开九江开始,就一直不停的有摆脱、离开法子英的念头。不过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被法子英要挟说如果再提这样的话,法子英是知道劳荣枝家人和住所的,因此才打消了离开法子英的念头。
不得不说,劳荣枝的这种供词,说到底只是为了能够保命苟活,而找的借口而已。为何如此?在1993年遇到法子英时,在婚宴之后劳荣枝被法子英用摩托车(当时的摩托车拉风程度,不低于敞篷跑车了)送回家中之后,就开始了与法子英的孽缘。
那个时候的法子英,可是有老婆以及一名9岁女儿的已婚男子,一名老师能够选择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哪怕是只有19岁、心智的确不够成熟,但也从本质上说明了劳荣枝此人对于人伦道德的缺乏和无视。
另外,说自己一直都被胁迫,如果一次命案发生之后,想方设法脱身寻求帮助,那么法子英必定会遭受到天罗地网的抓捕以及法律的严厉制裁,可是在南昌被害人熊先生一家三口的命案之后数年时间里,继续和法子英在一起并且继续参与、协助法子英残害更多的生命,这还能说是被胁迫的吗?
只能说,有的人天生内心就隐藏着邪恶的一面,法子英是不折不扣的恶魔,而劳荣枝,本质上同样是不尊重生命、不敬畏生命、压根就没有公序良俗道德观念的“恶人”。只不过,是法子英的带动下,让劳荣枝将自己人性中最黑暗、邪恶的一面,展现了出来。
为何在法子英落网之后,劳荣枝没有投案呢?她也一定是意识到了自己罪大恶极、难逃法律的制裁。这也是为何会冒用她人身份证,并且潜逃到了厦门,与一名男子相恋甚至是结婚,说到底,劳荣枝依旧是贪图自由和享乐,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罢了。
劳荣枝或许是主犯
细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