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大家都在讨论关于延迟退休这个话题,有人是愿意延迟退休的,但是却还有人想要正常退休,近段时间就有一则50岁女主管被迫提前退休的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据了解50岁女主管被迫退休获赔46万,那么提前退休与正常退休待遇区别是什么,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50岁女主管被迫退休获赔46万
有人不愿意延迟退休,有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却不想退休。近日,南京中院审理了一起因“职工认为被提前退休”而状告省人社厅的案件,某国有银行女经理称其从事管理岗,应该55岁退休,法院会支持吗?
案情回顾:女经理不愿50岁就退休
李某出生于1970年5月。1990年,20岁的她参加工作,被招收录取为某县国有单位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中载明工作内容为“生产”岗位,从事“现金会计”工作。
2008年,因单位机构改革,李某进入某国有银行某县支行工作。2012年5月,李某被县支行聘任为会计核算部副经理。2017年1月,李某被县支行聘任为市场拓展部经理。
2020年,李某年满50周岁,按照相关程序,省人社厅在李某的《江苏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上加盖了企业退休审批专用章,审批同意李某从2020年5月起退休。李某不服该审批决定,将省人社厅诉至南京中院,要求省人社厅撤销作出的批准同意李某50周岁退休的行政行为并确认李某年满55周岁退休。
法院判决:女职工的退休年龄需依据岗位性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年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例外的是女职工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岁后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等特定人员55周岁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