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森林防火区内发生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为例。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此命令发布前,一般只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违法行为人并处200元至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命令“颁布后,除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处理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外,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对拒不执行《森林防火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2公顷以上,则涉嫌构成失火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故意放火烧毁森林,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构成放火罪,视情节可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由此可见,野外用火威胁到森林防火安全,吸烟、野炊或者烧荒行为,都可能受到治安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