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国企党委权力,显然与现行的《公司法》相悖,公司章程将形同虚设,董事会也没有存在的必要,重大事项由党委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班子作出决定,如果党委与董事会有分歧怎么办?党委研究讨论的事项,董事会能不能否决?否决了意味着什么?
事实上,由垄断国企组成的利益集团缺乏改革的动力,甚至成了改革的阻力,资源分配不公和贪污腐败问题日趋严重,国企排斥市场竞争的垄断性地位,主导了中国的金融、石油、电信、电力等利润庞大的行业,国企更没有把垄断利润回馈国家改善民生。
从国企性质来看,国企是国家的,国家是由每个公民组成的,国企的利润应该全部上缴给国家,回馈给每个公民,而现在国企对于出资人来说,除了垄断形成的涨价风潮以及掠夺人民之外,几乎没有给出资人任何实质性的回报。每个公民也没有因为国企大赚大发而露出一丝兴奋和快感,更多的还是冷漠和敌视,因为国企靠垄断赚再多的钱也没有回馈给每个公民。
国企靠垄断来掠夺和敛财,而为之付出代价的是每一个普通公民。以石油天燃气为例:中国的石油天燃气由几家大型国企长期垄断,这几家大型国企动辄投资数百亿上千亿,许多投资甚至是不计成本不计代价,如果不是因为周永康、蒋洁敏等高官纷纷落马,这些惊人的贪腐黑幕外界根本无法知道。而为国企贪腐买单的是享受高油价的每个公民,即使是国际油价跌至历史低位,国内油价仍然要比美国高出一半以上。
以电价为例,当初修建三峡大坝时向全民征收水电基金,政府曾承诺,一旦三峡大坝建成发电,即可享受每度八分钱的电价,如今,不知道谁享受过每度八分钱的电价?而按2014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所谓电价“附加费”一年就被国企抽走2000多亿,早几年煤炭价格上涨,几大电力公司和电网联手向发改委施压,电价涨上去了,还在全国实行阶梯电价,让国企在抑制消费的同时又牟取了暴利。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从每吨七八百元下降到不足二百元,电力企业却装聋卖傻不降电费,让全民持续为高电价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