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国际法庭究竟是个什么机构?
真的,当前所发生的一切,没有一样能让老夫看得通的。当“人小鬼大”的菲律宾在2013年1月,把南海争端提交15项诉求向海牙国际法庭提出仲裁时,中国仅仅采用“不参与,不接受,不承认”的“三不”的消极态度,失去了用法律手段去争取祖先当然遗产的申辨机会,反而采取抓紧搞岛礁建设,以使“生米煮成熟饭”来对策;而当本月12日,荷兰海牙国际法庭即将宣布“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时,中国又宣布从7月5日至11日,解放军三大舰队在西沙群岛附近海域举行军事演练,以此举动相回应,表示“不买帐、不在乎”的“二不”态度。这些态度和对策究竟是不是上策,在国际上会造成什么影响?稍有理性的人一眼就看明白了,不需要等待更进一步的分析。
由于国际仲裁法庭的判决不具有执行力,它只有在道义上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所以让我们先了解一下荷兰海牙“国际法庭”究竟是一个什么机构?
海牙国际法庭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其职能有两方面:对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庭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或各种专门机构就其工作范围内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