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教育部部长周济来到天津大学宣布任免,单平校长下课,理由是年龄大了。在任免会上,周部长高度赞扬单平:单平同志1997年担任天津大学校长以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党政班子,团结全校师生员工,紧紧抓住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机遇期,求真务实,团结拼搏,为学校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单平同志尽心尽力、鞠躬尽瘁的工作精神和勤奋敬业、严谨治学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大家的信任、拥护和尊重。
这是个多好的“同志”啊!
然而,2006年11月,《天津日报》的一则新闻被新华社转发:“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单平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在讲话时说,单平在担任天津大学校长期间,存在严重失职错误,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以为戒。”
新华社简讯未讲单平究竟犯了何事,到互联网查询也没有见到相关的报料。只是同样一个人,仅几个月时间就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这实在令人错谔。
早在2002年,一篇记者采访单平的文中,只见他侃侃而谈:天津大学从2001年开始进一步加强了师德建设工作,在教师中鼓励健康、文明、向上的思想行为。要求教师首先要作为公民,提高个人道德水准。爱国守法,明理诚信。要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要对错误和不当的思想行为反思、修正的意识和能力。此外还有敬业奉献、勤俭自强的职业道德要求。学校制定了《师德评价体系》,促进了师德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