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议案的中心内容是“严刑峻法杀无赦、倾家荡产一场空”。议案中提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主观方面是放任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致人死亡、重伤的犯罪,直接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对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适用缓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此外,上百万元罚金的制度设置,也让其再无犯罪的经济能力。 该议案的核心是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犯罪严密法网,加大刑事调整力度,改进罚金刑的处罚方式,大幅提高罚金刑幅度,对最具社会危害性、主观极为恶劣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并禁用减刑、假释。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创设了10个新罪名予以规制。
同时,处以巨额罚金,剥夺其所有非法所得及再犯能力。通过并处罚金、加处罚金、无上限罚金等技术方式,加大罚金力度,个别犯罪的罚金刑起刑点为200万元。特别是不安全食品、药品致死罪,使存在严重业务过失或者严重疏于管理的相关违法人员,也对其致死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相关产业的违法行为起到强烈的震慑效果。
王立军表示,严刑峻法的目的在于,让在食品、药品领域的犯罪者,无力再犯。“现在要阻止食品、药品违法这种强大惯性,只有依赖更为严格的惩处措施”。
王立军说,现在,触目惊心的有毒食品充斥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