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赔偿“结石娃娃”、为维持社会稳定
就可以随意动用国有资产?
也许有人说石家庄政府给三鹿担保贷款是为了能够使 “结石娃娃”得到治疗和赔偿,国有公司收购债权是为了减少普通债权人的损失,防止债权人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其实不然。
首先应按照受害人人身赔偿优先的原则赔偿“结石娃娃”(这涉及到破产法的修改)。如果三鹿破产,“结石娃娃”得不到赔偿,政府可以发起社会捐助或者民间组织自发发起捐助来解决。
普通债权人如果无法实现债权,可以申请破产还债,市场经济中,经营就要承担必要的风险。如影响到生活,可以申请福利救济。没有福利救济,则政府也可以发起社会捐助或者民间组织自发发起捐助来解决。
政府没有这么做,而是以国有资产流失来保护私权,却是为何?是政府不愿意发起捐助或放手让民间组织自发捐助?政府当然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是政府不相信民间组织有这个能力?还是不愿意让民间组织崛起?
该谁的责任就由谁来负。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随便拿私人财产充公,同样,也不允许随便拿公有财产打水漂。
尤其重要的是,更要警惕以做善事为名随意动用公有财产。
对公产、公权的随意处置才是三鹿破产的根本原因
但我们很愤怒的看到,在三鹿破产的过程中竟然有这么多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情况。不难发现,我们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者们对国有资产是抱有这样的一种心态的,即:“反正是公家的,亏了就亏了,没了就没了,反正不是自己的。”三鹿的管理者们不正是这样不负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