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作者的工作自由”存在么
2月8日央视对东莞“性都”的暗访“曝光”引发热烈议论,不少人对央视暗访和“曝光”的手法、方式提出商榷,有不少社会学家认为,性工作者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对其处境应持同情、关切态度,更有人呼吁“确保性工作者的工作自由”。
诚如所言,性工作者的确大多数是身处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她们从事这一“最古老的产业”,往往有其不得已的苦衷,对她们持同情、关切态度,在执法过程中尽量避免不应有的人身伤害、人格侮辱,是应有之义。但“性工作者的工作自由”真的存在么?
福布斯网的调查显示,中国各地大大小小的“性都”,往往伴随着制造业中心或交通旅游集散地应运而生,其共同的特点,是人口结构复杂,外来人口比例极高,酒店业和娱乐服务业发达,而在这些地方从事“性工作”的女性,则绝大多数被纳入所谓“团队管理”,《纽约时报》文章指出,某些“性都”性服务业组织严谨,服务和管理专业化,且针对不同客户群做了精细的市场划分,很显然,这样严密、发达、完善的产业链,其背后必然有庞大的黑社会、地方势力或地下财团的组织、操纵,并伴随地方和警方的“保护伞”,处于这一产业链最底层的性工作者,只能依附于这一组织才能正常“开展业务”,而游离于这一链条和网络之外的“自由的性工作者”则通常只能苟延残喘,朝不保夕,随时可能被砸掉饭碗,甚至有安全之忧,即便能够勉强“营业”,其“经营状况”也可想而知。由此可见,在中国现有环境下,“性工作者的工作自由”是根本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