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漫长的农业社会有着悠久的食人史。只要把中国的史书仔细看上半夜,就能在字缝里看出来,满本写着都是两个字:“吃人” !那么,不妨让我们倒转史书,透过历史的缝隙,去看看暗夜中常常发生,既古久而又陌生的事件。显然,本文所说的“人肉”,不是指的引伸义,而仅指其原意。 历载著名的食人事件,可能要从《管子•小称》开始了。易牙蒸了自己的小儿子,献给齐桓公尝鲜。《晋书》写道,两晋十六国乱世中,有割据的诸侯名叫石虎,后宫里收着强抢来的十万民女。后来打了败仗,都城被围困,粮食吃完数万宫人都被当粮食吃掉了。此后的唐代,白居易在《秦中吟》之七《轻肥》中,就有了“是岁江南旱,衡州人食人”,这题材已经入诗了。《新五代史•苌从简杂传》(卷47)里,从简喜欢吃人肉,常偷偷逮来民间的小孩吃。 隋唐缔造了中华最辉煌的文明,可同一时代,吃人的恶行竟也盛极一时。
《唐人说荟》里,隋末两富商诸葛昂、高瓒大摆人肉宴斗排场的记载更是触目惊心。《新唐书》卷192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守将张巡亲手杀了他的小妾给手下充饥,以激励士气。而在农民暴动中被充做军粮的人更是无可计数。《朝野佥载》及《后唐书》都用血腥的文字记载了黄巢等人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用盐腌人尸作随军干粮,编者还首创了一个成语叫“敲骨吸髓”,来形容这种极度饥饿下的极度残忍。 到了宋朝,史书中吃人的记载越加细密。庄绰的《鸡肋编》(卷中),北宋末年的人们把人肉按品质分了三六九等。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的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元末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卷九则绘声绘色地记载了怎样把人捆了,先用开水烫过,再用竹扫帚刮去苦皮,怎样扔到大锅里活煮,怎样盐腌了挂起来风干制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