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个谜团,事故发生地铁公司为什么没有及时上报给安监部门。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旦发生这样的重大事故,应该迅速通知安监部门。但在马跃案中我们发现不是这样,西城安监部门是在马跃的母亲前往北京安监局信访之后才成立了调查组启动调查,而这个时候距离当时的事发已经过去了两个月。
两个月是一个什么概念?所有的证据都消失了。更耐人寻味的是这个调查组不是到现场去调查,不是去请证人做调查,而仅仅只是调取了公安机关在事发之后对一些目击证人的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是做什么的?负责判定到底是不是刑事案件的,它和安监部门调查的方向是不同的。
那既然这样,凭公安部门的这个询问笔录你怎么能够断定它是不是安全生产事故呢?其实马跃母亲提出的这个问题那是极为重要的,事实上地铁工作人员方面也表示安监部门确实不掌握这个情况,它只是通知了公安部门以及交通委,没有通知安监部门它意味着地铁公司是不想承认这是一个安全生产事故,因为一旦承认是安全生产事故那就意味着马跃之死和他们是脱不开利害关系的。
也就是说马跃之死很可能是一个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那一旦如此就不仅仅是赔偿的事了,还要追究地铁管理方的责任。因此,我判断之所以没有通知安监部门而是通知了交通部门和公安局,那就是想撇清自己的责任。这和之前的没有积极施救及时施救是有密切关系的。
第八个谜团,地铁公司曾要求马跃的家属承认马跃是自杀,并且只有承认之后我才会给你补偿。这就很耐人寻味了,具体的真相还没有出来,你就让人家说孩子是自杀,那潜台词就是我没有责任是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