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贪官信奉的是一种怪诞的敛财哲学:“捞了就跑,跑了就了”。其中,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的神秘离境尤为轰动。这些年,同杨秀珠一样,捞了就跑的贪官简直可以开出一长串,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正部级官员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董明玉等高官显要大肆敛财之后,纷纷逃往国外,涉案金额逾亿之巨。而在国外,他们拿着人民的血汗钱一掷千金,堂而皇之地过起世外桃源般的富庶生活。
对于外逃贪官,尽管中国政府一向予以严厉打击。但国际上,对于打击外逃贪官最有力的办法就是引渡。但是,引渡受制于种种外在条件,其实颇为不易。首先,引渡通常需要签订双方引渡协议。然而,截至2009年,我们国家仅与30多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这些国家主要是我国的周边国,如泰国、蒙古、柬埔寨、菲律宾等国家,并不包括外逃官员的潜逃“圣地”,如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
其次,引渡往往要受死刑不引渡、政治犯罪不引渡等原则的制约。另外,我们国家也常常通过请求外逃贪官所在国政府遣返的办法,像赖昌星就是被加拿大政府递解出国,但这要以非法移民为前提,像李继祥这样的获得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身份的贪官,是不可能递解出国的。而且,递解出国要经过听证等一系列费时费力的程序,像赖昌星的递解出国花费了12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