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
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114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
嫌犯马永平最终会走上审判席,并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件事告诉我们:
第一,自己不爽,不要拿别人的性命来泄愤,这是懦弱无能的表现,注定被人所唾弃!
第二,个别网民同志,在没有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之前,不要骂国家,不要骂政府,不要破坏民族团结,这样会显得你很没文化!
愿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