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原公安局长是怎样放纵罪犯的?
花玉喜
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受贿案在佛山中院审理。马伟灵是陆丰涉毒案中牵出最大“老虎”。马伟灵在汕尾任职期间,卖官擢升9人,并帮助“10·9”枪击案疑犯逍遥法外,受贿超过500万元财物(2016年4月7日广州日报)。
现年53岁马伟灵,1987年进入省公安厅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治安局综合处长、法制处长、禁毒局政委等职。2010年5月任汕尾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党委书记,2013年6月调任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解读马伟灵犯罪轨迹,人们可以发现当今社会各种治安犯罪率居高不下根源!
2011年10月9日,汕尾发生一起枪击案。马伟灵收受枪击案嫌犯,时任汕尾市人大代表蔡智劝130万元港币,帮助蔡智劝逃避刑事处罚。2011年11月22日,工商银行汕尾市分行在建综合楼工地发生6死7伤坍塌事故,省领导批示要求弄清事故原因、控制责任人。项目承包者郑传广为马伟灵下属郑传斌弟弟。马伟灵收受郑传斌16万元美元,帮助郑传广等责任人减轻处罚。在这两起案件中,当事人无论是蔡智劝还是郑传广都是大案重案要犯。然而,因为身为汕尾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伟灵的袒护包庇,重要罪犯被轻判或被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