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仅有世界上最大的皇宫故宫,而且还有许多具有文物保存价值的四合院、寺庙、戏楼这样的民间古建筑。目前,北京地区改造中呼声最高的是保留为数不多的作为北京符号的四合院。如果在老部委现有的办公楼基础上进行房屋改造,就可以不用拆除四合院另造新楼,这不仅具有很高的商业经济价值,而且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这是因为保护秦砖汉瓦的明清四合院价值比保护明清陶瓷古董还重要。
目前北京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合计有40
片,其中30
片在旧城区,总占地面积约1278
公顷,占旧城总面积的21
%。为了使为数不多的历史文化得以完好保存,北京市将文保区内的房屋分为一般房屋和重点房屋并制定了修缮标准。一般房屋对砖混、钢筋混凝土等现代建筑结构形式的平屋面改为坡屋顶,更新修缮时不得采用水泥瓦、石棉瓦、瓦垄铁等与保护区风貌不谐调的屋面材料,
外露墙面应以青砖色调为主,临街门、窗宜采用中式门、窗的传统形式;一般房屋外露部位每5
到10
年应重新进行涂饰;院落修缮后应达到格局整齐,院内无违法建筑;胡同修缮后应达到标志明显、脉络清晰,两侧无违章建筑,地面平整、坚固,排水流畅等。
对于保护院落、中式楼、西洋楼、临街景观建筑等重点房屋,要求在一般修缮要求基础上,突出地方民俗和风貌特色:屋顶应采用传统形式,如合瓦、筒瓦、仰瓦灰梗等,灰平台宜恢复挂檐板或瓦檐口的传统形式,外露墙面应采用传统砌筑形式,临街门、窗应按原有形制恢复,油漆彩画的颜色应以传统色调为主,垂花门等重要部分应做彩画,石活宜尽量保留;院落、宅门应恢复原有格局和形制等。而最根本的保护是到东区建立新的国家行政中心,尽量保留北京故都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