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圣旨”的类别及其具体名称和用法吗?
何兆基
在封建时代,凡是皇帝的命令和指示,都被称作“圣旨”。其实,“圣旨”只是一般通称,具体叫法和用法却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圣旨”在具体应用和形成文字时,可分为“制”、“诏”、“敕”、“谕”、“誥命”、“敕命”等类,应用时有着严格的区别。
制,又叫传制、宣制。汉代宫仪规定:“汉礼仪曰,天子称尊号曰皇帝,言曰制。”因此历代都以帝王之言为“制”。“制”主要用于国家大政,如科举的殿试、封官授爵的文书等,都以“制”的形式颁发。制文体例,首句都是“奉天承运,皇帝制曰”,而后才是正文。
诏,又称诏书,而皇帝临终前所颁的诏书,则称“遗诏”或“哀诏”。《汉书·高祖纪》说:“如淳曰诏,告也。自秦汉以下,唯天子独称之。”《四库全书总目》也说:“考秦汉天子之语,皆谓之诏;宋以来以玺印颁天下之书,乃谓之诏。”由此可知,“诏”有两个特点,一是必须颁布全国,使之家喻户晓,这就是“告”的意思;二是宋以后的诏,都必须钤以皇帝的玺印。诏主要用于朝廷大典,如皇帝登极即位或亲政、册立皇后、给太后上加尊号或徽号等。诏书行文体例,第一句都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然后才是正文。明清两代,诏书有两种形式,一为缮写加钤玺印后下发有关衙门的,一为以缮写式样交礼部刊刻印制而张布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