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994万x16.55(o/oo)=1092万即非常应增人口量,65994万 1092万=67086万即非常应现人口量;
正常量67644万-非常量67086万=558万即未现人口量,人口损失558万人。
1959年人口67644万人,对比1960年人口——
67644万x35(o/oo)=1691万即正常应增人口量,67644万 1691万=69335万即正常应现人口量(亦即1960年理论人口量);
67644万x14.46(o/00)=978万即非常应增人口量,67644万 978万=68622万即非常应现人口量;
正常量69335万-非常量68622万=978万即未现人口量,人口损失978万人。
1960年人口69335万人,对比1961年人口——
69335万x25(o/oo)=1733万即正常应增人口量,69335万 1733万=71068万即正常应现人口量(亦即1961年理论人口量);
69335万x8.21(o/oo)=569万即非常应增人口量,69335万 569万=69904万即非常应现人口量;
正常量71068万-非常量69904万=1164万即未现人口量,人口损失1164万人。
通过计算,1958年-1961年的正常人口内在自然增长率的人口量应为71068万人,非常人口内在自然增长率人口量为69904万人,两者差额-2700万人即理论人口损失量。而实际的自然人口量1958年-1961年间净减1348万人,而按自然增长率应增人口1514万,补平净减1348万 应增1514万=2862万,实际人口损失量为2862万人。两者皆验证大饥荒最严重的这三年,人口损失接近30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