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严重的后果是,受制于“通知”和“纪要”,洪城公司停止了膨化柴、气油生产线,只能生产、销售“膨化重油添加剂”,只好想方设法以试验的名义,给哈市67路联运车队生产、提供少量“膨化柴油”。反伪斗士何祚庥总爱拿“‘水变油’如是真的,王洪成为什么不自己开加油站挣大钱?”说事,看了以上事实,读者就会明白其拿着明白装糊涂的险恶用心了
四、出尔反尔,不真心与国家合作。这是最重要的一“坏”,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1982年11月7日,王洪成发明成功“水基燃料”后,马上决定将自己的发明献给国家,先后4次跑到省、市政府报喜,结果被人家当做精神病患者赶走。在王洪成走投无路的时候,有个广州商人找上门来,要以100万元买断“水变油”技术。当时,王洪成为搞“水变油”发明,欠下1万6千元——相当于他30年基本工资的巨债。如果答应这笔买卖,不但能马上卸掉沉重的债务包袱,还可以搬出9平方米的蜗居,住进别墅式洋房,让全家过上比“万元户”还美100倍的幸福生活。王洪成深思片刻,果断地决绝这笔金钱的诱惑:“这个发明是属于国家的,你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卖!”
1984年初,“水变油”发明巨大的经济、科学和军事价值逐渐引起市、省和中央三级党政领导的关注与重视,很快将此发明产业化摆上重要日程。
可是直到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除开明的哈市党政领导之外,其他部门的主管官员们闭口不谈如何奖励“水变油”发明人的问题,令债务缠身入不敷出的王洪成有些难言的想法。更让他不解的是,一些身份很高的官员竟对“水变油”发明动起了歪脑筋:1984年3月,一个主管科技工作的副省长安振东叫市科委的兰公白给他“弄”点“水基燃料”和“水基燃料”配方,遭到兰副处长的拒绝。20天后,王洪成与兰公白从市政府安排入住的友谊宫去省石化研究所作“水基燃料”检测,意外发现有人已在此进行了“水基燃料”成分分析,不由得大吃一惊。经调查得知,是那个副省长指示友谊宫副经理乘王洪成不在客房时偷走150克“水基燃料”,然后拿到省石化研究所化验的;1984年7月,一个强力部门的徐姓处长在景山后街1号某招待所偷窃“膨化剂”时,被王洪成抓了个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