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分别位居第14名和18名。 有关报道对这份报告中关于“地方政府行为与金融生态”的分析耐人寻味! 地方政府行为是关键因素 在纷繁芜杂的数据和排名背后,课题组溯源而上,厘清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根本症结所在。那就是转换地方政府职能、完善金融业发展的法律和制度环境、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
课题组认为,尽管造成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差异的原因十分复杂,但地方政府行为始终是其中的关键因素。根据央行的一项调查,在转轨时期,由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所引致的不良贷款占到了70%-80%。 课题组成员曹红辉
博士所撰写的分报告《地方政府的行为及其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中显示,GDP
的增长成为评估地方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之后,地方官员为争取政绩,就努力为投资争取金融资源,甚至为风险型企业争夺金融资源。
此外,中央下放事权上收财权之后,地方政府收不抵支的差额有逐渐扩大之势。在现行金融体制下,地方政府争夺国有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事实上就成为一种高收益、低成本的理性选择。因为,在事权和财权不对称的格局下,地方政府要想有所作为,只能向中央要资金、要政策,并对银行进行恶性干预。比如以“讲大局”、“安定团结”为借口干预银行信贷,把信贷资金当作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或与企业恶意串通,通过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等逃废银行债务,极力保护地方企业的利益。
随着地方政府债务与财政风险不断积累,并最终转嫁给地方经济系统和金融系统,它们已经直接威胁到城市的金融生态系统。 报告建议,改变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地区经济发展的倾向,转而以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搞好经济调控为主。同时,要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国有资产管理之间的关系,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真正做到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