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没有就吴英案之定性和量刑下过结论,因为自己不确定是否全面了解证据和事实。但作为刑辩律师,我认为原辩护人的无罪辩护策略值得商榷。如果要救吴英,可行的出路只有从集资诈骗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去辩,后者罪名显然要轻很多,而且吴英本人也认可。非要从无罪上去辩,鱼死网破不利于吴英。
(说明:这篇采访是记者根据录音资料整理的,本人基本上没有改动框架,只修正了一些记录有误的细节。该报道发在3月12日的《羊城晚报》上时,不仅做了大幅度的删改而其与原文大相径庭,因此在吴法天微博两周年之际此贴出完整版,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