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志,或称教育志,作为地方志中的一个门类,在我国有一个逐步发展定型的过程。地方志发端阶段,我国还是学在天子。地方上几乎没有学校,地方志当然就不会有学校志了。孔子讲学杏坛开私学之先,文翁创办石室乃地方官学之始。自隋唐起,学校开始成为地方志中的一个门类。藏于莫高窟的唐朝图经,虽为残卷,仍可见到对教育的记载。到了宋代,学校志随着方志体例的完备而开始定型。元明时期,学校志的内容体例已相当完备。明成祖颁《纂修志书诏令》《纂修志书凡例》对学校志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而由于当时的地方教育实际状况,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并无统辖关系,故在地方志中,多各立门类,互不联系。有些内容又编入“艺文”之中。清代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志的内容已相当丰富,却仍然沿续此种体例。自从清末“废科举兴学堂”之后,地方上的各级各类学校,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
因此,民国时期,地方志编修工作虽然没有长足长进,学校志的体例却出现了大革新。地方志开始用“教育志”取代过去一直使用的“学校”门类,统一记载当地的教育事业和学校人才培养等等。那些办的好的学校则自己单独编修校志、学校概览、学校年鉴、大事记等等名目繁多的书册,以收记载和宣传学校之功。由上述沿革可见,学校志,其实也可以算作学校之“记”。记述学校的设置、历史、制度、管理、活动、人文、先贤、盛事等等。当代修志,不仅指导思想、编纂原则弃旧图新,体例结构、内容要求等也都适应时代发展和实际需要,更为科学合理,更能够发挥多方面的功能。由于教育事业庞大,多数地区不仅专修教育志,而且许多学校纷纷编印校志。而像平乡县这样,由县志办公室直接执笔编修校志的,并不多见。由此可见,平乡一中在全县教育事业中的地位何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