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看到了一份“北京市户口申请流程指南”。指南介绍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审批中央在京单位、直属机构、企业的用人指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北京市属用人单位用人指标。二者在审批时间上不尽相同,前者分春季(3月-5月)、秋季(6-7月)两次办理;后者网络申请一般在当年4月30日截止,纸质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在审批条件上,要求申请者为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本科生所学专业一般应属于北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范围之内;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成绩单中不得有重修或不及格课程)。
指南还特别提示,从2009年起,北京市在城八区内原则上不再接受本科应届毕业生落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