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农村集体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农业户口,可是比非农业户口,要吃香很多,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9月20日规定,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难道农业户口被法律赋予的共有土地权益,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的被剥夺了?以石景山区为例,全区50个自然村,15535名农业人口,已经在2016年12月1日,被强制办理成居民户口了。原来,取消农业户口这个事,因为政府的懒政,居然只办了一半,也就是转居民户口,但没有办理征地手续,和牵走别人家牛,不给钱只打白条
一样胡闹,简直岂有此理。
虽然我全家都不是农业户口,但我还是支持依法保护农业户口居民的合法权益,并且提出这样一个理性的建议,仅供大家参考。
按照北京现有户籍人口1380万,其中农业户口300万,每名农业户口应有宅基地200平米,这三个数字的大前提,我有以下建议。
⒈ 每个区政府,向市政府申报,本区现有农业户口人数,一次性补偿农业户口居民需要的建设用地面积,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新城规划。
⒉ 总计300万农业户口×200平米土地,需要60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容积率2.1
,可以建设12.6亿平方米地上面积,按照433的比例
,即:每个农业户口的200平米土地,可以建设420平米地上面积,其中40%,也就是168平米,作为给该名农业人口的补偿,30%,也就是126平米,作为政府收取的实物税,30%,也就是126平米,作为投资建设这些房产的出资人的税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