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秀水河子、辽沈、平津、衡宝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师副政治委员,师政治委员兼军分区政治委员,广西军区政治部主任,广州军区后勤部副政治委员、顾问。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102岁的张力雄
张力雄(1913年--),福建省上杭县才溪区通贤乡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12军34师100团连政治指导员、团总支书记、团政治处主任、团政委,红五军团直属队总支书记、政治部巡视员、随营学校政委,第45团政委。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五次反“围剿”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曾三过雪山草地。三大红军主力会师后随西路军进入甘肃,参加了高台血战等战役。西路军失败后辗转回到陕北,随后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抗日战争时期,任抗大一大队二队队长、一大队政治处组织股股长、政治处主任、四大队协理员,抗大总校太岳独立大队政委,抗大第六分校政治部主任,太行军区第七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河南军区第六支队政委兼六军分区政委等。参加了林南、水林、伏牛山等战役和开辟豫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第一纵队三旅政委,鄂西军区第三分区政委,野战旅政委,华东野战军第12纵政治部副主任,江淮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特种兵纵队政治部主任等职,参加了中原突围、淮海战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炮兵部队政治部主任、副政委,第13军副政委、政委,昆明军区公安军第一副司令员;云南军区副司令员,;昆明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云南省军区政委,江西省军区政委,福州军区顾问。当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55年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少将。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