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七 裸照之谜
我们来分析一下当晚罗云的心理变化过程:最早她的担心是“影响到辞职”,所以跟宋山木去松泉公寓打扫卫生。接着,因为担心“小三”会掳走自己,被迫脱衣拍裸照。最后,因为怕宋山木公布裸照,所以被迫接受了他的强暴。依照正常的思维,即使是在关系非常亲密的情侣之间,也很难接受拍摄裸照这样的极端行为。“艳照门”之后,网上各种艳照、不雅视
频层出不穷,拍摄裸照的严重后果远远大于“被人掳走”的风险。罗云既然是培训班的老师,应该有一定的判断力,为什么还会选择这种最不利的条件?既然事后罗云知道宋山木手中已经有自己的裸照,也明白裸照一旦上网,“我这一辈子就完了”,还是毅然地冒着宋山木可能会公布裸照进行报复的巨大危险报案,罗云思想激烈斗争的过程可想而知了。
警方迄今没有在“山木培训”的电脑上找到号称是“几千张”之多的裸照。笔者认为,裸照是本案非常关键的证据,没有罗云的裸照,“胁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性行为是强迫发生的。而即使找到了罗云的裸照,也不能据此认定宋山木实施的是强奸行为,“裸照”只是整个案件证据链中的一环,必不可少,却不能据此定罪。有人会认为,即使找不到裸照,此前宋山木通过“小三”进行威胁,也可以说明性行为是被强迫的。笔者认为,宋山木是否用“小三”威胁
罗云,只有罗云自己的供述,没有得到印证。罗云对当晚事情发生经过的陈述是否真实,要通过能不能找到裸照来加以证实。有人会认为,罗云5月4日向深圳警方报案,宋山木5月13日才归案,完全有时间看到媒体的相关报道,从而毁灭证据。这种可能性当然不能排除。笔者反复查看5月3日当晚8时宋山木和罗云一起进入电梯的视频,注意到:宋山木进入电梯的时候两手空空,没有携带相机等物品。如果他不是使用手机拍照功能的话,那么相机是一直放在松泉公寓809号房间的。警方可以调取当晚两人离开时的电梯监控录像,如果宋山木临走的时候没有带走相机,那么相机必然还在该处房内。罗云5月4日就已经向警方报案,宋山木及其亲友从松泉公寓转移相机的可能性不大,只要找到相机,就可以证实有没有拍摄裸照。根据媒体的报道,罗云报案后,警方找到松泉公寓破门而入,找到了两条浴巾和按摩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