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普通的而且是下定决心辞职的员工,会以一种怎样的心态和集团最高负责人单独共进晚餐?根据罗云的说法,她4月份才调到深圳,“教学工作之余,罗云也被派到前台打杂,曾与山木先生打过数次照面,却一直没有太多沟通”。如果是这样,两人会说些什么呢?这一顿晚餐不同寻常,是必须查清的一个重要事实。因为强奸罪的受害人主观意愿是“罪与非罪”的关键,罗云与宋山木有没有一起吃晚饭,吃饭的过程中说了些什么,都能够反映出后面发生的“强奸”有没有“违背妇女意愿”。
疑点四:晚上的大扫除
按照罗云的说法,宋山木说辞职没有结束前不能休息,要她去一个地方打扫房间。事发的当天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罗云傍晚的时候还在“山木”总部。宋山木所说的“辞职没有结束前不能休息”,是不是包括了假日和晚上?一个铁了心要辞职的女孩子,为什么会接受这么苛刻的条件,而且还是晚上去一个不熟悉的地方打扫房间?罗云的理由是“担心若是不从会影响到辞职”,笔者认为这个说法有些牵强。如果是“影响到升职”或可理解,毕竟还要在这里继续工作,在一般心态下,提出辞职的时候,上司稍有过分的要求都会拒绝,何况是超出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打扫卫生,何况
是超出工作时间的晚上。这一点与她辞职时的决心相比,存在很大的性格上的差异。根据事后媒体报道的“山木培训”员工的说法,宋山木“好色”在公司尽人皆知,很多女职员都遭到过他的性侵害。这些传言罗云就没有耳闻吗?即使没有听到过,根据一个成年女性的生活经验,罗云也应当知道,深夜单独和成年男性在一个房间里面,可能会发生一些对自己非常不利的后果。难道在罗云看来,“不影响到辞职”带来的利益,远远大于深夜和总裁去陌生地方打扫卫生可能发生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