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覃志彪反映:1995年广西转发了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杨立峰就叫覃志彪帮忙,转存一些存款到覃及覃母名下。覃志彪说,杨立峰的钱存得很散,但多数存在农行。他和杨的儿子杨波跑了好几天,才把杨立峰交待的存款转存完。覃估计这些钱至少有1000万元以上。
初查组重点盯住农行柳州支行储蓄库。他们调阅了1996年以来所有以覃志彪、杨立峰、杨波及杨妻等多人名字存款的材料。光是杨玉清的名字就有30多个。加上杨立峰反侦查的能力很强,常常将存款从这个储蓄所取出,到那个储蓄所转存;从这个银行取出,到那家银行转存,倒来转去,反复折腾。1996年至2001年间,历经5年风雨,单位变迁,人员调动,知情人失踪,加上一些部门的不理解、不配合,要查清楚这一笔笔存款的来龙去脉,工作量之繁重,手续之繁琐,常人都难以想像。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初查组确定了抓大放小的原则:活期的暂时不管,存款在5位数以下的暂时不查。循线追踪,查遍了柳州四大商业银行和信用社30多个储蓄所,翻阅了数十万份资料,复印了上千份有关存单,花去了近半年时间, 终于抓住了杨立峰的狐狸尾巴。
迄止2001年5月,初查组仅在农行柳州支行就发现杨立峰的可疑存款300多万元。5月13日,以杨立峰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与自治区纪委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并正式立案,称“5·13”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