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没有得到这些,而是遭到了冷遇,就像我是一个贼,而且是主动去投案的贼!
Ok
,好啊。放下电话,我就发誓:我这辈子再也不买诺顿的东西了。
诺顿的服务热线的质量,透露出一个信息――诺顿不是一个以消费者为本的公司,它的眼里没有消费者。这样的公司迟早会因为怠慢、忽视消费者的感受而闯大祸。当时我是这样断言的,今天,当诺顿因误杀事件且慢待消费者被起诉时,我的预言应验了。
误杀,可以原谅;但怠慢消费者,就是自掘坟墓。
为了说明诺顿的愚蠢,我们举个正面例子对比一下吧。
在美国,有一家超市,它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店规:任何人,只要拿来一份商品,说是从这个店里买的,现在自己不喜欢了,就可以获得全额退款,这个过程中,顾客无需出示任何证明文件(比如发票等)。
有人问店老板:你这样做,不是要亏死了?你何必呢?你应该还是要区分一下来退货的商品是不是真的从你这儿买的。如果是,你就退;不是,你不退,也不是你的错。你现在一点都不区分,万一人家拿来退的货根本不是从你这买的,你不是当冤大头吗?
老板一笑说:
“首先,人品正派的,还是大多数,很少有人故意拿着从其他买的货来我的店里退。这种人,有,但是是少数。
“其次,不排除个别人确实记错了,拿来退的货是从其他店买的。如果我去追查来历,一查发现货不是我这买,来的顾客就会感觉特别尴尬。你知道当一个顾客来到你的店里感到尴尬的时候,他以后会怎么做吗?他以后看到你的店就会觉得尴尬,就不会想进来了!这是个特别微妙的心理。其结果就是――你对了,顾客错了,但是顾客再也不来了。这显然不是正确的生意经。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我不追查货物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