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侯先生意下如何?
另外,可否告知杨G军先生的邮箱号?已经有将近两年没有跟他联系了,他的邮箱号我现在又找不到。谢谢!
【侯工的回信】
华XP夫先生:
来信收悉。
杨G军先生说得是否有道理,则是见仁见智。我赞成您的说法:“
我认为并不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害死了多少人,社会主义在某些前提下是不会害人的,更不会害死人,相反却会造福于人类,譬如北欧和美国的再分配型社会主义。
”
但是您说的:
“
但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的社会主义,那是肯定会害人的,甚至害死人也不足为奇。
”
这里所指的
“
生产资料公有制
”
并不是马克思学说里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自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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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世纪在欧洲大陆出现了股份制这个新的经济形式以后,马克思非常看重这一变化,认为股份公司
“
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把资本主义的私有产业实行扬弃
……
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以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会自行扬弃的矛盾,那显然只是作为一个过渡点,以便进入到一个新的生产形式中去。
” (
《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一九六六年第二版,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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