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即必须作一些必要的声明,我写这篇文章,绝不是为了证明古代中国并不存在男尊女卑,更不是想要天下——尤其是冒女权主义者——之大不韪,为这种男女不平等作无谓的诡辩。
我还想说,我本人实际上并不认同这种基于儒家宇宙论的性别伦理观。在我的视野里,当今中国各行各业里到处可见“阴盛阳衰”——或曰“巾帼不让须眉”——现象,这在我本人所从事的新闻传媒行业更是突出,足见儒家伦理对男女社会分工的定位是不正确的。我还真心地期盼,未来中国出现更多的女性主席总理、企业家和作家学者。在这里我仅仅是想要消除许多现代读者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进而指出我们应当如何更客观地看待历史。
我们必须明白,对于“平等”问题,支配传统中国社会的儒家伦理体系中有着与我们现代迥然不同的观点。简言之,儒家政治哲学认为,不同的人之间存在不平等是天经地义的,所谓“君臣父子”、“士农工商”,只能各安其所,不能妄图僭越,“君不君则臣不臣”,“农”不能做“士”的工作,也不能享有“士”的社会地位……但在另一方面,除了极少数个别情况,这种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个体的命运和分工生来都是注定。相反,士农工商的社会地位之间是可以自由流动的,教育和科举考试就是人们通过个人努力改变社会地位的途径。此外,社会地位的不平等也不意味着个体在道德上是不平等的,所谓“人皆可为尧舜”。
儒家世界观中的性别关系同样如此,从宏观的角度上说,作为阴阳两端,“阳”天然高于“阴”,两者之间存在一种支配与从属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女性个体的地位都必然低于男性,必须听命并从属于男性。放眼古代世界,中国的女性可能是地位最高的,我猜想这与儒家文化里没有西方一神教创世说中的“女性低劣论”存在密切关系。相反,中国上古传说中创造天地万物的恰恰是一位女神——女娲,虽然正统儒家学说并不认真对待这些天地鬼神问题。我个人因此认为,在儒家伦理体系中,“男女有别”是比“男尊女卑”更准确的性别关系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