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所划分的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他们其实都存在于同一个历史空间,有着共同的社会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经济基础实际上要相对薄弱一些,有的国家甚至落后几个世纪,当然不可能形成超资本主义的或后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那么,同样处于官僚阶层的人士,他们具有共同的利益关系,这就是他们的政治地位和阶级身份,不是能够借助任何政治手段或理论手段便可以超越的。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也是历史的辩证法。作为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从柏拉图的时代就已经萌芽,到马克思时代有了一定的科学基础和可操作性,她其实是全人类的共同理想和长时期以来最执着的追求,而不是哪一个阶级的专利。在技术进步面前,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阶级被逐渐解放,社会福利政策为无业与失业人员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无产阶级的阶级队伍并没有呈现出壮大趋势而是在走向消亡。
达到共产主义这一理想境界的最后努力将是日益壮大的进步的知识阶层而不会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
3.抹不去的“乌托邦”色彩与“天堂”印象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有一个非常迷人的论断:“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种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论断使很多景仰自由的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者”激动不已,认为马克思主义“包含”了自由主义、而且比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中提出的“自由主义”目标境界更高。这其实是一种误读。马克思的学说从西方社会流行的自由主义发展而来,而且他也深信他的学说的全部目的,是为了人类的自由解放。然而,马克思对自由的阐释,即他所设计的自由的具体目标,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手段理想主义色彩浓重。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更惬意地对那种“全面发展”的自由提供了一个素描:“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