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司文化以及热爱公司这样的词汇,来定义年轻人的成功、幸福和不幸,正如某位网友所说:“第一次见到把违法说得如此清新脱俗。”
其实这样的有权定义每个人的时代,我们的先辈们都经历过,我们现在也未曾完全逃脱,只是在互联网公司中得以重新呈现。
我们都知道这样的有权定义是违法的,是错误的,是违背社会基本文明的,所以即便是马某人,这次也难逃违法鸡汤被口诛笔伐。
以至于连人民日报都不吝指出:“强制加班不应成为企业文化,企业文化首先要恪守法律精神,严守法律红线,在法律框架内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好的是类似996这么明目张胆践踏法律,侵犯员工权利的话术还在难登大雅之堂的范畴之内,但再多的口诛笔伐也不妨碍其暗地里的进行。
我们去看很多事业单位的先进评选,很大一部分都是率先把“不到上班点就上班”、“到了下班点不下班”、“随时加班”作为自己先进的一面去写进材料递评。
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劳动法所规定的,恰恰是可以通过违背来达成自己优势于他人的资本,因为这是“机遇”的敲门方式之一。
总还是有些人很愿意996的,哪怕没有随之而来的高薪,但却有积极分子的正确光环,跪求有权来定义自己,成了一种渴求。
社会上的人可能不反对996,但却反对无偿996
折射到社会公司上的,就有了很大的变化,事业单位有升迁的诱惑,而社会公司并没有太多的升迁给年轻人,也不会给太高的薪水于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