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深层次原因的深层次思考
6月28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严重打砸烧事件发生后,立时不胫而走,舆论哗然,各种谣传和猜测一时充塞网络,成为关注焦点,众说纷纭,难辨真伪。多亏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否则各种谣传和猜测还会蔓延,对社会稳定极为不利。
但是,纵观瓮安“6.28”事件,这看似是一件严重的刑事事件,其实隐含着很多的政治因素、社会因素,是一种不满情绪的群体爆发和集中反映。不管参与者有没有黑社会势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省。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说,事件的发生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
按照石宗源的深层次之说,“6.28”事件之所以由一件普通的民事事件演化为一件群体打砸烧事件,主要原因主要是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石宗源的分析是比较中肯的,也是接近实际的。但是,笔者认为,石宗源分析的深层次的因素还不够全面,还不够深刻,还没有正打“七寸”。比如,现在群众对我们地方政府的信任度严重下降,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严重下降,对政府公务人员的信任度严重下降,从而导致政府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都不满意,司法机关做出什么样的鉴定都认为有黑幕,公务人员无论谁都是“天下乌鸦一般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