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些人搞不清军语中“死亡”与“伤亡”是不同概念,将中国“伤亡”3500万人(其中死亡2000余万人)说成“死亡3500万人”,并就此说中国超过苏联是二战中牺牲最大的国家。殊不知苏联宣布的牺牲2700万(俄罗斯有一数据是2650万),是纯粹的死亡数,并没有加上2000万以上的负伤数字,苏联才是二战中牺牲最大的国家。
有人统计中国战场上消灭日军的数字,是根据日本战后承认在关内战场累计伤亡了133万(战时日军极少有人被俘),加上在东北战场和中国人在缅甸战场上的战果,得出了“消灭日军150万人”的数字。这一算法虽有其根据,却忽略了日军伤员治愈后重返战场的人数,并不完全准确。
按照战争统计学的原则,对一场战斗或战役消灭敌军的统计,可以把死、伤、病、俘相加,这是敌人的净减员数。对一场持久的战争的歼敌数若是按每场战役、战斗的总数相加,往往会造成大量重复统计而高于实际数,这是因为伤病员过一段时间多数能归队。例如有时一个士兵在一场战争会负伤多次,若将此人在各次战役的击伤数累计,几人的数字其实就是一个人。因此,若要科学地计算一场持久战争中一个国家的损失,应该计算的是其“不可弥补损失”,即死亡、被俘(而且是未释放的)或重伤残废者的累计。
前些年一些宣传抗战成果的文章中,列举出一个所谓中国战场消灭日军占日本战争中军队损失“三分之二”的虚夸比例。从统计学角度看,这个比例是用偷换概念的方式(把“伤亡”与“死亡”两个不同概念混淆后相对比)算出来的,即用中国军队造成日军150万人的“伤亡”同日军战争中总“死亡”212万人相除。其实按可比的数据看,中国战场上日军的死亡共45万人,只占其战时死亡总数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