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雷某符合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是谁导致的?“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与死者生前在饱食状态下,因执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有关”——到底什么才是致使雷某死亡的关键原因?是不是每一个吃的太饱的人都容易导致窒息死亡?如果不是,那是不是意味着雷某的死与自己吃的太饱无关?雷某不过是吃饱饭在足疗店“打飞机”,竟然在大街上被几个警察暴力制服弄死了,怎么能是情节轻微?这可是一条人命啊。如果是情节轻微,是不是说雷某的死是属于“饱食性自杀”?以前是“嫖娼死”,现在怎么又出现了“饱食死”,为什么屁民的死总是如此怪异和花样翻新?
另外,身为警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执法,致人死亡,已经涉嫌犯罪,不但不认罪伏法,老老实实交代事实经过,竟然事后互相勾结串通一气,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如此知法犯法,这是什么行为?常言道,抗拒从严,坦白从宽。难道这就叫“能够认罪悔罪”?特别令人震惊的是,案发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邢某某竟然在在央视等媒体上面对亿万观众,代表警方公然撒谎,使国家电视台、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公信力,使法律的尊严丧失殆尽,这个情节不知有多恶略?!如果连这样的行为都属于情节轻微,那什么行为才是严重的?
以上只是就检方的“权威发布”说说自己的疑问。雷某案的问号实在太多了,比如不了解内情的吃瓜群众在案发初就发现了许多疑点,认为警察在撒谎,为什么警方没发现,反而竟然让涉案警察自己调查自己?即使雷某嫖娼是真,可这都是在雷某死后才证明的,警察能在没有任何证据下,暴力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并置人于死地吗?执法记录仪和摄像头为何总是在关键时候坏了?为什么执行上级的专项行动部署没有执法记录?为什么第一次说出警是接群众举报,现在又说是根据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扫黄行动?为什么雷某的手机记录被删除,是谁删除的?为什么总是有人在删除有关雷某案的帖子,为啥总是怕别人议论雷某案,以致于大家都不得不用“雷某”?虽然雷某案在北京检方的一声“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中完结了,但这些问号依然没有被拉直,依然存在所有人的大脑中,你删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