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洋确实应该首先感谢“国家”
关于周洋应该首先感谢谁?没想到还成了一个话题。
对此,我最初的反应是觉得感谢国家非常的不妥,分明是将国家当外人。国家或政府是一个比较宏大的概念。国家就是人民的集合,政府就代表人民,她也是国家的一份子。假如外国帮助了我们,我们可以说感谢美国、感谢苏联、感谢日本之类的,因为我们不是他们的一份子,我们将它们当外人。但如果说一个中国人,说感谢中国就非常的不妥当。那当然也是将中国当外人,将自己从中分离出来了,不当自己是中国人了。比如说中国留美学生,得到美国政府的资助,他就应该感谢美国政府;得到就学的学校资助,就感谢学校;得到父母的资助,就感谢父母;得到中国政府的资助,就不用感谢了。
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觉得她还是应该首先感谢国家。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二个关键点:第一,她应该首先感谢对她夺冠帮助最大的人或组织;第二,究竟谁对她夺冠帮助最大?我想第一点应该没有什么争议。第二点就要看在周洋运动生涯中,谁对她的成长帮助最大。她的父母生养了她,那是她无论从事什么都应该感谢的,如果她的父母在她成为冠军的路途中没有直接的贡献,确实就不需要感谢。有并且作用最大,当然就应该首先感谢!但我觉得在我国的运动员成长体制中,父母不可能起到最重要的作用。只能是其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
我们来看,运动员从其收入来源来说,可以分为三种。就是职业运动员、业余运动员与专业运动员。职业运动员就是指这项运动有商业利益,运动员可以从商业化的比赛表演中获得收入。如足球、篮球、橄榄球、网球、拳击,高尔夫等。能商业化的运动项目不多,大致就这些了。这些运动具有对抗性、富有变化和观赏性,人们愿意时常花钱去看,有足够的市场,从而能够养活从事这些运动的运动员,故称为职业运动员。那么其它许多运动,如田径、周洋从事的速滑,完全从事这项运动,不足以养活自己的,至少在取得成绩之前,就需要其它的收入来源。这些运动的运动员自己从事其它职业养活自己,业余从事这项运动,就称为业余运动员。由个人、组织或政府资助专门从事这项运动,就称为专业运动员。我国的运动员大部分是由政府用财政资金资助的,所以大多是专业运动员,周洋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