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板多次资助陈少白的革命活动,这让我非常感动。你也许会说,商人捐点钱有什么稀奇的呢?但这不是简单的捐助,按陈少白的话来说,当他捐出第一分钱的时候,他就是一个革命党人了。革命党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光荣的头衔,而是一个随时会招来杀身之祸的“罪名”。其实,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李老板岂能不知道这一点?他否认捐资是革命的一种方式,他要跟革命保持距离,也许他的理智根本就不允许自己捐资吧,但他却一次又次地捐资了,而且一次比一次多!因为理智主宰不了他心中的正义,是正义让他冒着生命的危险为革命捐献钱财!
对比当今,这也许有点讽刺意味。因为今天的中国商人是绝对不会做这样的傻事的,他们要聪明的多,他们把慈善当做广告来做,把广告当做慈善来做,比如“烟草学校”等等。当然,他们做得最精彩的是与官员“合作”,他们与官员一起分享荼毒所获得的利润,一起分享操纵楼市、股市所获得的利润……因此,他们犯下任何罪,都能高枕无忧,所以,中国到处都是大头婴儿,到处都是结石婴儿,而“楼脆脆”、“楼歪歪”、“楼倒倒”更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在他们心中,钱是一切,超越钱的只有权力!跟他们谈正义与黑白,会被他们嘲笑。如果今天有个陈少白,肯定不会有李老板!当然,这只能证明今天的政府更不适合商业的健康发展,商人不想傍官员,就像妓女不想当妓女一样。
正是这样一个心中有正义的商人,聚集了一帮渴望正义的、热爱正义的贩夫走卒。阿四,李老板的一个私家车夫;王复明,一个卖臭豆腐的和尚;沈重阳,一个妻离子散的嗜赌如命的赌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