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2日,上海交通大学向有关媒体通报表示,陈进被撤销各项职务和学术头衔,国家有关部委与其解除科研合同,并追缴各项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骗取了如此数额的科研经费,上海交大仍未提及事件责任人有没有受到法律追究。
时值年末,本报记者向国家有关部委询问的结果是,确实没有相关责任人受到任何法律上的追究。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表示,他不满意汉芯事件的处理结果,“评审专家应该负什么责任,相关部门要负什么责任,也没有结果。目前处理力度很不到位”。
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薛澜教授也表示,汉芯事件反映出我国科技体制中的弊病,这种弊病要求有关部门去真正反思和挖掘弊病产生的原因,并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邹承鲁先生在去世前发表的一篇文章,他直言:“光说是不行的,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定要严查严办。希望各有关单位,各级有关领导真正予以重视,认真干几件实事,才能克制当前的腐败之风,还我国科学界一片净土。”
的确,整个2006年,先后有一批学术失范行为被揭发、处分。 2006年1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天津外国语学院教授沈履伟出版的专著《求是集》中,对他人作品进行了剽窃。3月,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被院方开除,因为他把别人的学术论文归在自己名下,并在个人简历中造假。后来,又陆续传来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失范、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身陷“学生门”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