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对宝玉进行了一场合法的意淫。
不光是肉体上的淫乱,才算淫乱,意识上的淫乱,潜意识上的淫乱,无意识的淫乱,相比于肉体的淫乱来说,要生动得多,残暴得多,极致的多,而且不受对象、时间、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不分场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在一定的场合下,一定的场景下,意识上的淫乱才能够爆发,秦可卿给宝玉设置了一个合乎淫乱场所的场景——卧室和她的温情。
这并不是说秦可卿故意勾引宝玉,没有,完全没有,在行为上,甚至意识上,她都很守规矩,处处表现出对一个未成年的爱护,可越是这样,越能勾引起宝玉的浮想。
越是现实中不能获得的东西,潜意识里就越想获得,秦可卿越是规矩,宝玉越是向往这样一位规矩的女性,在现实中,宝玉连想都不用想,就获得了袭人的人身,可在他内心深处,想得到的却是秦可卿、黛玉等人。
这就是潜意识与现实的矛盾,袭人怎么会想到,当宝玉与自己行鱼水之欢时,宝玉心里想的却是另外的女人,袭人只不过宝玉的一个替代品,宝玉借助了袭人的身子,意淫了另外的女人。
秦可卿成了宝玉的第一个性活动对象,这场性活动是在梦中完成的,是一种意淫,而宝玉第一个现实的性对象,却是袭人,这场性活动是在现实中完成的。
现实中的肉体之淫,是性的表现;眉目传情,也是性的表现,性的表达;甜言蜜语,也是性的表达;温柔体贴,也是性的表达。这些都是现实的性。还有梦里的性,意识里的性,潜意识里的性,无意识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