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高级顾问杨富强看来,检查结论过于轻描淡写,检查时间长、过程反复,检查出的问题应不止那么简单。中国目前是在建核电站最多的国家,而之前专门从事核电工程建造的工程人员并不多,“一下子上这么多工程,不见得每个工程队都是合格和有资质的。”杨富强说,曾有核电监管官员向他透露,中国核电项目在基础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核电研发、制造、建设和监管力量跟不上,在近年较快的核电发展中,容易造成安全隐患。杨富强强调,核安全检查的结论仅证明中国核电项目的技术水平没有太大问题,但核电项目安全与否,并非完全由技术水平决定。
监管隐患
杨富强表示,中国核电安全潜在问题在于体制和管理方面。历史上几次大型核电站事故,均有安全管理因素在其中。而中国的核监管体制、应急反应以及核安全文化,都让人担忧。
哈佛大学研究员周赟
长期从事核反应堆风险评估分析和核能政策法规研究,早在2010年5月他就曾撰文发出质疑:国家核安全局是环保部的下属机构,而大型国有核电集团则属于国务院直管,这样的设置限制了核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家核安全局没有自己的研发部门来制定技术标准,对于现行法律法规不能覆盖的技术情况,无法做出评估判断。
日本核事故发生之后,各国纷纷改变核监管体制
,加大核监管机构权重,一个典型的做法,是将其直接置于中央政府之下,日本即是一例。但中国的改变显然不大。2012年,杨富强所在的NRDC通过两名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递交了题为《中国核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议》的提案,但建议书目前暂未收到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