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筝
2012年7月19日
2012年6月15日,中国公布了《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下称《核安全检查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下称《核安全规划》)。此前,中国停建核电已有15个月之久。
2011年3月15日,日本核事故后五天,中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作出四项决定:立即组织对全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这四项决定被称为中国核电“国四条”,据此,在《核安全规划》获准之前,中国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彼时至今,全球核电形势一再变化,停建或停运核电站的国家一再增加。中国核电建设是否果真如外界所称——“已重启在望
”?
最新调整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下称《核中长期规划》),并没有同《核安全规划》一并接受国务院会议审查,而前者才是中国核电重启真正的闸门——它何时发布,目前局势仍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