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征地风波,某些以城市化名义推进的政策直指农民最后的生存资源——土地。农民“被上楼”,城市“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血拆悲剧不断上演,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一点保障也被剥夺。[详细]
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能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保护农民权益……然而据秦晖教授介绍:“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详细]
现行的很多政策法律不仅剥夺农民的权利,甚至歧视农民的生命。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详细]
按照2011年的标准来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21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详细]
。仅仅因为户籍差别,城市人口死亡赔偿金就是农村人口的三倍,也就是说,城市人口一条命的价值是农村人口的三倍。“同命不同价”,如此赤裸裸的歧视,连生命权都不能平等,何谈公正?难怪早在1994年四川省合江县一个镇干部敢公然对群众说:“死一个农民算什么?就如同死一只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