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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代会报告讨论通过程序:
党代会报告由总书记在大会上做完后,分组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在大会闭幕的时候,由全体党代表通过某种表决形式,进行表决通过。
这种表决通过形式是否可以讨论。一是我们党代会的党代表是按届选举产生,每五年到党代会换届的时候,上一届党代表的资格自然取消,然后再由各地各基层党组织选举出新的党代表。且不说选举有人选,取消资格没人管的情况,就说由新一届党代表讨论通过上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报告合适不合适。新一届党代表对上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报告既没有参加讨论,又没有举过手表示同意,执行的情况又不是很清楚,让新一届党代表讨论通过上一届党代会报告,是不是有点不妥。本届党代表讨论通过上一届的报告,不利于党员的民主监督。
二是现任党代表讨论通过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大政方针和各项工作任务是可应该的,但是应该由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向党代会报告。因此,应该改革我们全国党代会的召开形式。改革的方法有两种形式可以参考,一是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实行党代表常任制,这个问题基本上就解决了。二是如果暂时在全国党代会上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有困难,可以延长或调整党代会开会时间。把一届领导集体所做的报告中的建议部分,由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党代表讨论的情况修改后,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名义向大会做报告的形式提出,交由党代会讨论通过。在具体操作中,可以把党代表讨论上届报告的时间缩短1-2
天,以补偿讨论通过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报告的时间,这样大会时间既不会延长,又不会增加大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