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出身盐商世家,自祖父以降都靠经营盐业吃饭,父亲江承瑜曾为为两淮总商之一。总商的权力相当广泛,除纳课杜私、承办报效、摊派杂费、参弹疲商等职责外,还有参与制定盐策之权。在某些时候,总商甚至凌驾于盐政官员之上。江春科考途上不如意,遂协助父亲经营盐业,父亲死后不久,继为总商,为乾隆时期“两淮八大总商”之首,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谙熟商业和官道。
本来,盐商享受政府的垄断经营,利润丰厚,也要承担种种负担。乾隆六次南巡,都是“江春大接驾”,乾隆数次对边疆用兵,庆祝皇太后万寿节典礼,以及许多大工程和大灾赈济,江春都尽心尽力。据嘉庆《两淮盐法志》记载:乾隆十六年(1751年),首次南巡,驾临扬州,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江春率领其他商人“急公报效”、“输将巨款”达白银1120万两之多,深得乾隆赏识。每当新的两淮巡盐御史上任前,乾隆总要跟他们交底:“江广达(江春,他的行盐旗号为“广达”)人老成,可与咨商”,江春仿佛是乾隆的另一个财政部长。
乾隆对江春的回馈也相当优厚,曾赐予他“内务府奉宸苑卿”的官衔,赏戴孔雀翎,是当时盐商中仅有的一支孔雀翎。他先后被赐御书、福字、貂皮、荷包、数珠、鼻烟壶等物。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江春因捕获销毁宫内金册而逃逸的太监张风,被乾隆赐予“布政使”衔。乾隆五十年(1785年),江春被乾隆邀请参加千叟宴,成为“以布衣上交天子”的第一人,后来他更被乾隆授予“正一品光禄大夫”头衔。过去,商人的地位不高,一介商人能有如此政治荣耀,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