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承平被判处死刑;
被告人郑军(时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岳峰刑警中队中队长)被 判处死刑;
被告人刘雄(时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被判处死刑……事实真相是:警察栽赃陷害,击毙无辜,伪造现场。而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在徐承平的企业中有股份……
福建“2.20”特大警匪勾结栽赃枪杀案,用了四年多时间,经历了十多轮的反复。
正与邪,罪与非罪,从地方一直缠斗到中央,事实真相才最终水落石出。
由此可见,判定是否“属实”是多么不易!不过值得欣慰的是,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暗箱操作的司法模式,已经一再受到人民群众知情权的挑战。在逐渐开放的司法环境下,在网络“陪审团”的踊跃参与下,冤假错案定会大大减少,并终将绝迹。
对此,我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