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川清流
从前天晚间开始,一份《关于长虹公司董事长赵勇的公开举报信》在网络上流传,这封举报信更多地涉及了彩电行业的技术方向问题,以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议事规则的问题。不过最引人关注的是,这封实名举报长虹董事长赵勇的举报信出自长虹现任纪委书记之手。纪委书记举报身兼党委书记的董事长,这一逻辑关系成为整篇举报信最引人关注的焦点,甚至超乎了举报内容本身。(2015年07月29日新华网-《北京青年报》)
这则消息的非同寻常之处,就在于直接向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长虹公司“掌门人”——长虹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长虹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勇者,并非等闲之辈,而是赵勇的“助手”—— 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长虹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杨学军,只是在“掌门人”与“助手”之间,杨学军多了一个“纪委书记”头衔,这就使得这起举报愈加扑朔迷离,既引人注目,又令人深思。
从目前该举报信披露的内容看,主要举报赵勇在投资鑫昊等离子项目的决策中,绕过企业决策的正常程序,滥用职权、违法决策,与合肥有关方面签署了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协作备忘录,最终陷入了20亿元的巨额债务之中,造成重大损失,并未提供赵勇是否涉嫌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乱纪线索,而且杨学军表示“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坚信有关方面定会依法依规予以核查”。
其实,纪委书记杨学军实名举报级别比自己高半级的赵勇的所谓“问题”并不复杂,即便是其所举报内容完全“真实”,充其量不过是因违反决策程序而造成决策失误。然而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一霸手”为自己决策失误而担责?且不说其他林林总总的决策失误最终结果如何,只说赵勇的前任曾因囤积显像管、倾力发展大屏幕背投电视等连连失误,并未听闻其依法依纪受到查处的下文。既然如此,笔者以为,此次举报至少透露以下弦外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