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是如果真的是有人故意纵火的话,难道上车时能不叫司机发现异常吗?如果司机不能发现,我们平常是否培训了这些内容呢?既然这也有预案,那也有预案;为什么就没有司机对乘客异常的预案呢?如果发现了乘客异常,是不是也就避免了这一次重大事故呢?这肯定不是司机的责任,责任还是相关单位;在我们这维稳第一的社会,对异常察言观色应该是最有经验的呀;就如同现在如果任何拜见领导的人神色异常,我们的保安就拒绝你靠近领导;从而也就保证了领导的人身安全。如果你司机对神色异常的人拒绝上车,这起重大事故是不是就能完全避免了呢?
在厦门公交车起火事故发生后,我们下岗群就传开了纵火嫌疑人是上访户;对此我无法证实,现在假设这事成立;那么是谁造就了这纵火嫌疑人。起码应该是这人的单位负责吧,假定这人实际得到的是公平而只是本人想不开;这单位负责人是不是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本身就是单位负责人腐败而造成的不公,这信访部门是不是有直接责任;是谁造就我们社会这么多的上访户(本人也是一个潜在上访户),这难道都是上访人自己的责任吗?正因为如此,如果厦门公交车起火真的是上访户造成的;我看厦门各级领导都应该承担责任。如果这单位负责人解决问题能公平一些的话,如果信访人员能真心诚意为上访人讨公平的话;如果社会对上访人员多关心一点的话,这悲剧是不是就不可能发生。
最后假设私带了危险品上车,而车上由其它原因造成的火灾;那么我们这公交车上同样就存在管理问题了。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中国人的心态问题,喜欢人搞人的中国人刚好在公共场所是漠不关心;即使发现身边有什么异常,我们社会绝大多数人还是无动于衷的。不象我们社会的居委会大妈,这喜欢管闲事的人却能避免很多事。正因为如此,所以厦门公交车起火事故还是中国特色的产物;因为它是中国社会的结果。